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电子商务部分))-支持企业做大电子商务(奖励类)

来源: 台州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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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网络销售(营业)额达到 500万元、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30 万元、60 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0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四)相关材料; (1)提供企业2020年开展网上交易情况综述; (2)网店后台关于2020年销售额的截图或者第三方平台提供的销售额证明; (3)入账的网络销售(营业)额明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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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台州市商务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市级商务促进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项目的通知

http://swj.zjtz.gov.cn/art/2021/4/26/art_1229046134_3706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