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项目资助

来源: 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2/03/21-2022/04/1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1、申报材料须按按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规格装订成册,并编好目录,标注好页码,一式四份,申报主体须加盖公章。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和台州湾新区在初审部门意见一栏需要加盖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社发局)的公章。初审部门存档一份,其余三份报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需同时提供材料的电子文档U盘1个。 3、纸质材料封面、提示加盖公章处及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 4、申报单位须同意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公示其申请材料中的部分内容,接受由中介机构对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的审查和审计。 5、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6、所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自行留底,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7、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邮编:318000;联系人:林乐陶,电话:0576-88535118;电子邮箱cyc81877020@163.com。
扶持标准
支持富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历史文化等产业化开发项目,重点支持特色文化企业开展创意产品开发、经营、销售,弘扬台州红色文化、和合文化、山海文化、传统文化等,其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入库项目,按照实际销售额1%的额度,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项目奖励补助。
申报材料
(1) 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扶持资金项目奖励补助入库申报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可在台州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下载); (2)项目奖励补助入库申请报告(由项目初审部门发文,有正式发文字号,列明奖励理由、奖励金额、项目完成时间、提请验收时间); (3)附件材料,包括: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②开户银行开具的有关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 ③2021年度财务报告; ④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⑤产业园区项目还需要提交经当地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和林业等部门审核认可文书。 ⑥申报承诺书; ⑦其他按要求须补充的材料 (4)待该入库项目完成后,由申请主体提交项目奖励补助验收申请报告。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1年度台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wgltj.zjtz.gov.cn/art/2022/3/21/art_1229057564_3783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