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资助和奖励

来源: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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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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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1. 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新设立当年每家给予20万元资助,以后年度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团队)年促成科技合作合同标的达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成交额的1%奖励。 2. 根据大院名校金华市技术转移中心管理办法,由院校与市科技局签订协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凭协议安排资助,以后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奖励。 3. 年促成科技合作合同标的达500万元以上的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人(团队),有资格申请当年的奖励,其奖励按照当年实际发生技术交易总额的1%给予奖励,分期支付的,以实际支付年度分别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提交《技术转移中心绩效奖励申请表》,并附上所有三方技术合同(技术转移中心须是促成项目合作的第三方,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银行支付凭证、发票收据复印件、技术合同备案登记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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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金华市科学技术局 金华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金华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kjj.jinhua.gov.cn/1133070079099554XX/02/fgwj/201808/t20180809_259548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