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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项

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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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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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对省级及以上百强电子商务企业注册地及纳税地迁入绍兴市区的,经认定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大型第三方跨境平台签订服务协议的企业,三年内按每年入网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当年列入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上级财政资助的农村电商服务点给予50%的配套补助,每个点最高不超过2000元;对与电商企业签订战略协议或开展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基地,给予年纳税销售1%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推进“产业带”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运营单位三年内分别给予实际运营经费80%、70%、6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新建集聚电商企业(需实质性开展经营活动和依法纳税)20家及以上、40家及以上的电商园区(含跨境电商园区,下同),每个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入驻园区的电商企业,给予连续三年年租金50%的房租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产业基地(园区)、平台及企业,每家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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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http://www.sxyc.gov.cn/art/2016/7/13/art_71_27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