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扶持

来源: 嘉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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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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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玺大项目招引力度。主动走访接洽知 名电商企业,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优质的规模以上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企业。对知名电子商务品牌企业在我市成立营销总部、结算中心等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政策; 2、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重点培育模式新颖、成长性好、具有原创品牌的电商应用企业。对在市本级注册且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达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企业(合跨境电商企业)按综合效益评价指标给予分档奖励。C档给子15万元、B档给予25万元、A档给予35万元奖励。企业申请升档,必须符合申报年度网络销售额同比上一年度增速20%以上。政策执行期间,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档极补助。 3、鼓励建设独立电商平台。支持网络零售类和跨境电商类平台发展。对注册在我市,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且平台营收在100万元以上的电商网络类零售平台和年出口总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且平台营收在1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经认定,给予每个平台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兼并、重组、股改。逐步引导社会资本成为我市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的主力。符合相关标准的项目,按我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相关政策执行。 5、加快制造业企业开展产业垂直电商发展。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向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原料采购、库存管理等环节渗透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构建垂直电商平台,发展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等创新型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供应链整体竟争能力,推动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经认定,对于我市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设立专门的企业主体建立产业垂直电商平台,年网络交易额超过3亿元的,对平台开发、功能模块提升等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给予2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加快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大型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打造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内外供应商、采购商之间实现无缝对接。鼓励商贸企业、综合商圈(街区)、专业化市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对于商贸流通企业建立行业型、特色型和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平台服务企业达50家以上,年网络交易额超过1亿元的项目,给予建设方设备投资额20%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 设,创新农村商业模式,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服务水平。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仓储物流、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支持农业电商企业宣传、销售和推广地理标志产品,促进我市名优特农产品“走出去”。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村电商项目依照市政府关于农村电商相关政策执行,涉及农发资金的,在农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8、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鼓励我市制造业、外贸企业与国内外平台合作,以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方式推动嘉兴自主品牌出海,延伸贸易流通产业链,做大做强外贸新业态。对在亚马逊、易贝、wish、速卖通等第三方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新开设店铺的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年跨境网上交易额达到2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单家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 9、支持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跨境贸易海外仓,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推进我市与重点国家及地区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增强国际竟争力。对于年度新评定为省级跨境电商重点服务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10、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对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承办主体,经省商务厅考核评定为年度优秀、良好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平台运营方20万元、10万元奖励。 11、引进培养电商人才。将引进电子商务人才(团队)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吸引集聚一批电子商务领域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对电商企业招聘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和申报依据桉《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嘉人社[2019]76号)执行。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对纳入市商务局年度重点支持培训计划的,半天(含)以上、人数100人以上的免费培训,单次给予主办方最高2万元补助;对培训时间两天(含)以上,人数40人以上的免费培训,按400元/人/天标准补助,单次给予主办方最高8万元补助。对纳入商务主管部门计划,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或园区与本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签订实践基地培训合作协议,并接收在校学生参加电子商务实践性培训的(培训实践时间在1个月以上,人数在10人以上),给予企业和园区每年人均 2000元补助,单家企业和园区当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嘉兴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申请报告(含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情况等);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 5、企业承诺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二)个性材料 1、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开发垂直电商平台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完工证明、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实际开发费用票据、第三方网销额证明等相关材料; 2、申报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补助的,需提供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完工证明、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实际设备投资额费用票据、服务企业清单(含协议)、第三方网销额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申报电子商务企业规模奖励的,需按照《嘉兴市本级电子商务企业规模奖励分档办法》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应第三方证明材料; 4、申报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特色楼宇)房租补助的,需提供入住的电子商务企业实际使用面积(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5、申报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奖励的,需提供纳入年度“111”专项培训计划的证明文件、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人员签到表、培训照片等相关资料; 6、申报电子商务教学实践基地补助的,需提供与院校签订的培训协议、院校的评议意见、考核文件等相关材料; 7、申报电子商务品牌创建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 8、申报电子商务展会补助的,需提供重点展会证明文件、参展合同、摊位确认函、收费通知、银行支付凭证、发票、参展照片等相关材料; 9、申报跨境电子商务补助的,需提供跨境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网络交易证明、报关证明、海外入仓证明和结汇证明等相关材料。 10、其他类型的补助,需提供与项目相适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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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嘉兴市级外经贸(商贸)促进政策扶持项目(第二批)暨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swj.jiaxing.gov.cn/art/2019/10/10/art_1497228_38740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