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

来源: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10/19-2022/10/2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1)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已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燃料电池汽车按不高于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1给予地方配套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参照当年度中央财政补贴相关技术要求。如今后国家政策对地方财政配套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3)每辆车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计算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申报材料
由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购车单位(个人)准备好以下材料,通过“嘉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jx.96871.com.cn)向市本级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区级发改部门审核后,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委: 1.购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等。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已售新能源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车型的检验报告。 3.提供车辆销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车辆买卖合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电池、电机、电控发票(价格证明);完税证明;车辆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购买车辆已取得中央财政补贴的相关材料。 5.企业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第一批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线上申报的通知

http://fzggw.jiaxing.gov.cn/art/2022/10/19/art_1229499092_58947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