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支持科研成果产业化

来源: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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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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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
扶持标准
1.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1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按生产性设备(含洁净车间)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总投资5亿元(含)以上的,按生产性设备(含洁净车间)投入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2.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取得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不含研发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我市生物医药企业(非关联企业)生产其所持有产品且销售税收在我市结算的,对委托方按该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承接市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医疗器械注册人生产委托的生物医药企业,对承接方按生产品种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4.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取得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和集中采购目录。 5.对于2021年5月3日(含)以来,建成医疗机构制剂室并取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且投资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机构,按照其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2%给予补助,单个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调剂使用。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药品注册批件》,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文件,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证明,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或备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补助对象生产性设备投入或委托生产交易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申报补助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据,销售情况统计表(包括销售对象、合同金额、销售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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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jxj.jiaxing.gov.cn/art/2022/2/14/art_1599223_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