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

来源: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同期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给予地方财政补助,其中新能源专用车和货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6万元。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述标准的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
申报材料
1.《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车辆购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新能源汽车私人购车补助确认表》(附件3)或《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单位购车补助确认表》(附件4); 3.充电设施的相关情况说明及图片; 4.车辆已取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相关材料; 5.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6.销售给法人用户的车辆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销售给个人用户的车辆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居民需提供我市区县(市)居住证及一年以上的在甬社会保险基金缴纳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等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宁波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的通知

http://gtog.ningbo.gov.cn/art/2018/7/24/art_394_934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