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暨“246”产业集群发展支撑引领计划

来源: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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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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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公共服务,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一)支持方式 对于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项目经费资助总额一般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并要求企业投入自筹经费(详见各专项指南);对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的前沿探索项目,鼓励自筹经费投入,但不作具体比例要求;项目经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分批拨付,其中第一批按不超过资助总额的40%比例拨付;第二批在通过项目中期检查后,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按不超过资助总额的40%比例拨付;对于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补助余额在通过项目验收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后拨付。 (二)支持强度 1.对于产业化示范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技术攻关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前沿探索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对于一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申报项目的评审结果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予以立项支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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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暨“246”产业集群发展支撑引领计划2020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j.ningbo.gov.cn/art/2020/6/5/art_1229055665_47425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