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

来源: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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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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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扶持标准
1.市财政对列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综合体,按照每家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综合体所在区县(市)、功能区一次性支持。 2.对2018-2019 年期间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创建类综合体,最近一年省级绩效评价达到“合格”以上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给予补足。
申报材料
(一)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书及建设方案; (二)本地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政策文件; (三)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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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kjj.ningbo.gov.cn/art/2021/3/17/art_1229055944_1632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