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BGP流量补贴

来源: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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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
扶持标准
试点第一年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付资金的50%给予补贴,试点第二年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付资金40%的补贴;试点第三年按照最高不超过企业实付资金30%的补贴。补贴上限为:试点第一年每3万元/G/月,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5万元;试点第二年每2.5万元/G/月,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2.5万元;试点第三年每2万元/G/月,单个企业每月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一)《2021年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财政补贴申请表》 (二)《2021年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补贴申请报告》 (三)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接入交换中心的企业与交换中心签订的BGP流量购买合同复印件; ( 2 )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期间交换中心开具的BGP流量费用发票,以及与发票金额相对应的支付凭证复印件; (3)企业接入交换中心产生BGP流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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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http://jxj.hangzhou.gov.cn/art/2021/7/22/art_1229252271_3914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