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培育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奖励)

来源: 昆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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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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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贸易
扶持标准
给予综合服务平台不超过在线交易额0.1%的资金扶持,单个综合服务平台资金扶持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的基础材料: (一)申报企业(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发展概况、已产生的效益、未来发展规划、申报项目及具体对应金额等; (二)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2019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纳税证明,跨境电商企业还应提供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注册信息或海关跨境电商企业备案、DXPID申请表; (四)申报单位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相关资质证书。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需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高等院校无需提供); (五)涉及交易额核定的项目,需提供跨境电商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汇总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六)项目评审时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 综合服务平台所服务企业的名单、平台提供服务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和相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所服务企业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服务企业跨境电商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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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昆明市2019年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j.km.gov.cn/c/2020-03-17/33992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