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

来源: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2022/05/19-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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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评审的企业通过媒体进行公示。经昆明市农业产业化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认定企业名单,颁发证书及标牌。
申报材料
1.据实填写《昆明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4.县级以上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情况证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5.企业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6.县级以上农经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证明。 7.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有关环保情况的证明。 8.从事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食品加工的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他行业应提供行业准入证书及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1.据实填写《昆明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4.县级以上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情况证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5.企业开户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6.县级以上农经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证明。 7.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有关环保情况的证明。8.从事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食品加工的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他行业应提供行业准入证书及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 9.养殖企业需出具动物防疫合格证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0.从事生物工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以知识密集型为特征的科技型企业需提供相关科技开发或运用等证明材料。 11.出口型企业需提供外汇结算清单。 12.招商引资型企业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当年投资情况结算表及落地证明材料。 13.市场流通型企业需提供质量安全监测材料。 14.电子商务企业需提供电子商务交易记录凭证、支付结算凭证等通过电商平台实现真实销售额的证明材料(后台截图)。若为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需提供网站ICP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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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昆明市关于申报第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昆农产办〔2022〕2号)

http://nyncj.km.gov.cn/c/2022-05-19/43809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