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创新主体

来源: 凉山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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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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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一)检验检测服务 企业按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支出费用的20%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支付,每家企业1年内获得的补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创新团队不超过3万元、创业者不超过1万元。 (二)发明专利申报代理服务 对于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高质量发明专利的企业,每件给予1000元科技创新券进行奖励。每家企业1年内获得的奖励额度不超过5万元、创新团队不超过3万元、创业者不超过1万元。 (三)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研发平台认定服务 企业委托服务机构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按服务合同金额的30%使用科技创新券进行支付,每家企业1年内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 对购买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技术交易服务 与州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达成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的合同交易并实际支付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支付金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合同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对经凉山州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合同,对购买方按全年累计技术交易额每达到50万元补助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创新主体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并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一)创新券申请表。 (二)创新券兑付审批表。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验退),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科技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证明资料。 (五)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检验认证报告、专利授权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六)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及支付或者进账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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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凉山州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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