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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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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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1、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原则上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推荐产生。 2、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可优先享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和项目支持等相关优惠政策。 3、对有上市意愿、且符合申报上市公司条件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可优先推荐,并给予上市支持。 4、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法人代表,可参加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之日前两年度,企业农业产业化工作发展情况报告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具的无工商行政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企业所在地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县级农业或旅游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农户利益联结证明;县级税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近2年纳税情况证明或涉及的相关免税证明文件;县级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县级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环保情况证明;反映企业实力和产品质量的科技成果、商标、专利、名牌产品等方面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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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眉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ms.gov.cn/info/6112/11240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