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一)对购买科技服务的补助
对购买检验检测科技咨询、设计研发、技术转移中介服务、科技评估评价及科研设施设备共享等服务的创新主体,按照购买科技服务实际支出额度的30%予以补助。申领上限为企业5万元、创新团队3万元、创业者2万元。
(二)对技术交易的补助
1.对购买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等技术交易的企业,按照合同交易实际支付金额的15%进行补助,单个合同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对经广元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合同,对购买方按全年累计技术交易额每达到300万元资助1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补助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且排序在前三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排序在第一的科技成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四)对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的补助
1.为广元市创新主体提供科技服务且质量评价优良的科技服务机构,按当年创新券服务合同总额的15%予以补助,同一家科技服务机构每年度内获得的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
2.对在广元注册开办三年以内、两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且营业收入连续增长的专业科技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
3.各科技服务机构可将奖补资金统筹安排用于弥补服务成本、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等支出,科技服务机构可自主选择申请省级或者市级奖补,但不得重复申请。
申报材料
1.广元市科技创新券申请表。
2.广元市科技创新券兑付审批表。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原件验退),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科技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属于技术交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新活动,还需提交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创新团队和创业者需提交签约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等证明资料。
5.提供完成科技服务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解决方案、检测检验认证报告、咨询报告、研发设计、科技评价评估报告、成果专利、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复印件。
6.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及支付或者进账凭证复印件。
7.服务机构还需提供相关科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补助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金额汇总表及对应的合同。
8.按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