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十五条-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奖励

来源: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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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软件,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
扶持标准
国家级奖励20万元,省级奖励10万元。 项目实行评选竞争方式择优奖励。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奖补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税收、社保相关证明材料(高校、院所、市级有关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二、具体材料 1.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信息技术首版次等认定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2.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证明材料; 3.主管部门推荐函; 4.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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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乐山市促进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实施细则

https://skjj.leshan.gov.cn/skjj/zcfg/201907/3cdbea099d784eb3a8466742421b31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