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十五条-首次转化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奖励

来源: 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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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对首次在乐实现转化的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且当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项目实行评选竞争方式择优奖励。
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奖补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税收、社保相关证明材料(高校、院所、市级有关单位等不需要提供)。 二、具体材料 1.重点技术创新成果证明材料; 2.该项目实施第一个年度的销售收入相关审计报告; 3.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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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乐山市促进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实施细则

https://skjj.leshan.gov.cn/skjj/zcfg/201907/3cdbea099d784eb3a8466742421b31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