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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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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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二)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四)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提出补助建议;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扶持标准
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项目投入包括硬件、软件投入(含硬件购置与开发、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以及人力投入(含开发、维护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申请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 3.“【年报】人工智能企业业务指标表”(可从成都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共服务系统http://110.188.70.202:8080填报、打印); 4.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目标、行业需求分析、建设内容、系统设计、人员配置、验收报告、效益评估、运营管理等); 5.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6.项目推广证明材料,包含项目推广合同、业主单位对平台效果的评价材料;以及稳定运行承诺书; 7.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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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6/2021-04/19/content_5074ce7e9d6847fbbda468f2c2492d1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