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体育社会团体发展奖励

来源: 成都市体育局
申报时间: 2022/03/25-2022/04/24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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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当年度社团发展奖励资金总和按比例进行测算。
申报材料
(1)成都市市级体育类社会团体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6-2); (2)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性材料,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证照等;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介绍,相关财务及纳税证明; (4)体育社团评估等级证书; (5)2021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 (6)体育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和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经费投入报告; (7)2021年度民政部门体育社团年检报告民政部门盖章页; (8)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队伍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如输送运动员、新晋级教练员及裁判员、聘任专家队伍及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等); (9)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交流活动的证明材料(如开展不同城市之间社团交流会议及比赛活动等); (10)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会员建设证明资料(如会员管理办法、会员发展规划等); (11)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党组织建设情况,如党组织基本情况(包含上级党组织对成立党组织的批复、支部相关情况和党员登记表等),开展党员教育及党组织生活情况(包含理论学习会议记录及照片、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简报及照片等),发展党员情况(包含支部会议记录及谈话记录等) (1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业务活动开展相关证明材料(如社团主动开展的公益性全民健身活动,以及举办或承办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或活动,体育社团服务产业的证明材料)。涉及举办比赛、活动、培训和参赛等内容,应提供比赛秩序册、签到册、参赛成绩及获奖证书、媒体宣传(纸媒原件扫描或新媒体截图等)等相关证明材料。 (13)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体育社团在社会影响方面的相关材料(如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活动成绩证书(获前三名)、媒体报道、集体荣誉称号、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表彰等证明材料); (1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5)相关数据材料以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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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2年成都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36697&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