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首版次”软件研制应用(研制补助)

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5/26-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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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贴。
申报材料
1.《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及研制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2022年)》。 2.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2021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统计年报报表(http://110.188.70.202:8080/framework/auth/login.dhtml)。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5.应用证明(须用户单位盖章),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成果鉴定情况,相关学术成果。(选择性提供,不少于一项)。 6.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企业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该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均需加盖主管税务局业务专用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各年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需企业逐页盖章);拟申请首版次软件产品对应的研发项目的各年《“研发支出”辅助账》账页复印件。(以上研发项目对应的会计凭证由企业留存备查,作为专家评审中的财务实地核查内容) 7.申报产品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 8.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提供权威用户(指国家部委、央企集团、世界500强等)对该产品的使用证明。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 9.嵌入式软件需提供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复印件,相关发票需明确体现该嵌入式软件产品的价值。 10.其他佐证材料(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1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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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36/2022-05/26/content_2729b109c1544589a80a5fc33301b2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