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数据服务平台流通收益奖励

来源: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7/07-2022/08/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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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每年7月底前,由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联合行文上报市新经济委。
扶持标准
企业或机构将高价值数据接入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应用,按照该数据流通收益的10%给予数据接入企业或机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数据服务平台流通收益补助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将数据接入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数据接入合同、数据接入平台的系统记录、接入数据量等); (4)上一年度企业数据流通收益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5)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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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cdxjj.chengdu.gov.cn/xjjfzw/c002004/2022-07/07/content_725c517060734219a337c12033d5b0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