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建设补助

来源: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7/07-2022/08/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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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每年7月底前,由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联合行文上报市新经济委。
扶持标准
企业或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材料
(1)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建设补助项目申报表; (2)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对外服务企业的清单,10家企业服务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契约文件等),系统用户列表截图等证明材料; (4)该平台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必须带二维码,包含上一年度该项目实际投资额、截至上一年年底对外服务企业数等核心内容); (5)该平台情况报告(包含项目建设背景、建设主要内容、重点方向、服务领域、服务成效等); (6)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报告必须带二维码); (7)反映企业或平台产业链带动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国家级/省级权威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排名榜单、国家级/省级权威机构/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领先示范认定名单等);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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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cdxjj.chengdu.gov.cn/xjjfzw/c002004/2022-07/07/content_725c517060734219a337c12033d5b0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