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承接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临床试验项目

来源: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时间: 2022/08/18-2022/08/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扶持标准
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药物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备案),对承接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并完成临床试验的,按照项目金额的10%给予资助,每年每家医疗机构资助总金额累积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医疗机构承接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临床试验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 (二)临床试验机构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报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扫描件。 (三)临床试验审批材料: 1.药物临床试验的需提供: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通知)、带有临床试验要求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及默示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扫描件,验原件;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需提供: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或省药监局(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结果通知书,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扫描件,验原件。 (四)临床试验研究相关佐证材料:含申请单位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相关付款发票、记账凭证及附件、财务账簿明细、实际结算清单、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出具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件、关中心函等可证明项目完成的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扫描件,验原件。 (五)上述材料合法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六)上述所有材料纸质件均一式两份,同一家医疗机构申请多个不同项目的,医疗机构资质类资料(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提交一套。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医疗机构承接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临床试验项目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l

http://scjg.chengdu.gov.cn/cdscjgj/c133654/2022-08/18/content_70d52341478a43af80f443c23c5e7be2.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