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产业-产业主体抱团发展补助

来源: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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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机器人,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需在我市产业功能区范围内。 (二)项目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开发、维护及运营人员的工资表、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银行转账凭证等。如属跨年度建设项目,项目投入时间的认定最长可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企业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供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可提供其他证明企业实力的材料,如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四)同一项目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报,已获得中央、省和市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市经信局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和内部审核,并按程序提出补助建议;具体项目申报由市经信局负责统一解释。
扶持标准
开展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研究,且对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辅助或指导作用的;开展人工智能行业数据收集,相关数据准确可靠,对成都市产业分析、研究起到支撑作用的;参与人工智能相关行业标准制定且起主导编制作用的;开展人工智能相关项目路演活动,对成都市有宣传推广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开展供需对接、行业交流、产业协作等产业服务活动,企业认同,效果明显的。满足任一条件,经专家评审效果较好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项目内容丰富,经专家评审效果较为突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项目内容丰富,行业特色明显,效果特别突出,经专家评审认可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并按照附件3的样式装订成册。 1.成都市2021年度提升产业影响力补助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如为行业协会,需提供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机构鲜章;市级业务指导单位认可成立证明材料;市民政局登记备案证明材料;服务机构成立其他证明; 3.活动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情况、项目成果、效益评估等);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以及投入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可提供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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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2021年度人工智能产业支持项目的通知

http://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866/2021-04/19/content_5074ce7e9d6847fbbda468f2c2492d1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