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

来源: 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
申报时间: 2022/03/14-2022/03/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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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监测和新认定企业向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表(附件1)。 2.2021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单行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情况,基地情况,从业人员情况,人才(本科以上)招引情况,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原料收购情况,营销网络情况,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发展设想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预期效益等。要求内容完整,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3.杨凌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3)。该表由企业自行填写,并编进监测(申报)材料(填表说明见附件4)。 4.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企业要提供由国家承认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0年、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提供1份审计报告原件)、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2名以上参与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审计报告要符合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规范,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必须加盖审计专用章,相关会计报表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范的审计报告,将被视为不合格的审计报告,其审计结果在审批认定工作中,将不予采信。 5.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合法经营的相关证明。 6.企业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或贷款银行提供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7.企业带动农户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由企业所在地或给企业提供农产品原料的县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关系及带动农户情况证明。 8.企业纳税情况。须提供企业2020年1月-2021年12月内纳税证明。 9.企业获得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专利或有关部、省、市级认定的证明材料。 10.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对监测申报材料提供数据的真实性,2020-2021年无重大涉税违法问题,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注明“三废”排放是否达标)等问题,给予书面承诺。 11.企业需出具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信访、坑农事件的自证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企业要按照上述顺序将监测(申报)材料1-11编制目录,胶订成册;企业监测认定材料封面按照附件2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标明正本(将原件装订成册的为正本)或副本、申报企业名称、申报时间,同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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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示范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https://nyj.yangling.gov.cn/zwgk/fdzdgknr/tzgg/1503297789582618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