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企业协同发展补助专题

来源: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3/14-2022/04/2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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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扶持标准
鼓励制造业企业之间,以及市级重大工程项目与制造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协同发展。制造业企业使用或供应制造业产品年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造业企业给市级重大工程项目生产供应产品年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年度无使用或供应的,从有使用或供应的第二年开始执行。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见附件2-1)。 (二)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申请表(见附件2-2)。 (三)申报单位产品采购(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清单明细表(见附件3-3)。 (四)申报单位采购(销售)产品全部增值税发票明细表。(见附件2-4)。 (五)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5)。 (六)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供需双方无关联关系承诺书(申报方盖章,见附件2-6)。 (八)专业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九)申报单位需提供能够反映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等其它材料)。 (十)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市级以上重点项目证明文件。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包含企业获得荣誉、主营业务领域的知识产权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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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xa.gov.cn/gzdt/tzgg/622f1016f8fd1c0bdc862d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