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产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补助

来源: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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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
扶持标准
对符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条件的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30%给予生产企业奖励,单个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3.首台(套)产品生产方和用户方签订的正规合同复印件; 4.首台(套)产品销售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 5.与申请奖励产品相关的专利列表; 6.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结论或用户认可的其他质量检测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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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印发《关于支持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gxj.qingdao.gov.cn/n28356049/n32561444/201106150405142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