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鼓励提前更新营运车辆

来源: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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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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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1、更换为达到行业主管部门技术标准要求的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给予1500元/月奖励,每辆车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对购买(含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驾培)车的,给予3000元/车的充电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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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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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fgw.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70_5fb3bcc5607979429fbb989a/doc_62b43d4f84c29607ec57fd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