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专项

来源: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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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对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以及医疗大数据临床研究应用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应用基础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五)平台建成相关证明材料 (六)项目行政审批手续; (七)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及相关材料(含全部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八)购置设备及厂房建设等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以及固定资产增值税认证抵扣明细单(提交复印件); (九)平台认定的相关材料和业务开展情况; (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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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eic.zibo.gov.cn/art/2022/9/15/art_185_232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