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药产业-“三首”应用示范专项

来源: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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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
扶持标准
对首购“三首”产品的采购单位,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补助。对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按照不超过该产品投产年度首台销售价格40%的标准额外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三首”应用示范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纳入大型医用设备目录证明材料; (五)首次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首台设备销售合同、发票、收款凭证等; (七)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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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eic.zibo.gov.cn/art/2022/9/15/art_185_232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