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药产业-会展平台建设专项

来源: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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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医药产业产学研论坛、学术报告会和行业会展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学研论坛、学术报告会和行业会展活动,是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参会人数200人以上;会议时间2天以上。举办活动前备案是指向市直相关部门书面请示或汇报。 办会补助范围包括:场地费、专家费(专家本人签字收据,根据《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鲁财采[2017]28号)、《淄博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淄财行[2017]15号)规定报销),不包括餐费、住宿费、租车费。 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高层次会展,参加国外展会执行现有政策,参加国内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次最高补助10万元,同一企业2021年最高补助50万元。国内外高层次会展是指省级及以上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的会展。参展前备案是指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正式通知的。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会展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五)活动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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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eic.zibo.gov.cn/art/2022/9/15/art_185_232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