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药产业-药品创新成果转化专项

来源: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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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含原料药、创新辅料及包材)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符合条件的按固定资产投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实际投资5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资助。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生产辅助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等投资。对生产厂房的投资补助不超过总补助金额的30%。投资补助计算方法:如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给予补助,若“对生产厂房的投资补助不超过总补助金额的30%”,总补助金额=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若“对生产厂房的投资补助超过总补助金额的30%”,总补助金额=除生产厂房外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10%/70%(下同)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药品创新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药品注册批件》或《新兽药注册证书》(提交复印件); (五)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六)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七)《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八)购置设备及厂房建设等的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以及固定资产增值税认证抵扣明细单(提交复印件); (九)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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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eic.zibo.gov.cn/art/2022/9/15/art_185_232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