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药产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专项

来源: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7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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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
扶持标准
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企业(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与本企业无投资关系)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按该品种实际委托生产合同执行额(以发票为准)的5%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同一企业2021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市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级分担。
申报材料
(一)2022年度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 (三)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上市许可持有人所持有产品《药品注册批件》(提交复印件); (五)上市许可持有人与新医药企业签订的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生产批件或国外认证证书(提交复印件); (六)申报奖励品种及原料在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购买、交易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原料明细、合同、发票等; (七)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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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eic.zibo.gov.cn/art/2022/9/15/art_185_232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