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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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专题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等,限1500字以内)。 2.加盖企业公章的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 3.企业营业执照。 4.由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审计报告需加盖骑缝章,并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带农增收的协议、订单等材料。 6.县级以上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证明(加盖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公章)。 7.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8.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成果、专利证书,企业相关产品及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材料,企业环保体系认证证明,或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 注册商标材料等。 9.企业出口备案证明(包括企业、产品及基地出口备案材料)。 10.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企业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加盖扶贫部门公章) 11.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的合作合同(协议),共同制定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12.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招商引资证明、双创人员证明。 前7项为必备材料,第8-12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以上材料,未注明必须为原件的,可报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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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第十六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jnny.jinan.gov.cn/art/2019/7/12/art_523_31107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