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大型仪器共享券

来源: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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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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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高技术服务
扶持标准
1、通过市平台向本市或外省、市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并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给予所支付服务费最高40%的市级资金补助。 2、通过“省大仪网”购买服务并已获得省创新券补助的,无需再登录“市平台”,可直接获得所支付服务费的40%的市级资金补助。 3、每家企业每年度使用共享券的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度使用共享券的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一、服务机构入库。服务机构登录“市平台”注册,在线填写《大型仪器共享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并提交: (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二)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专业服务能力资格证书; (三)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服务机构承诺书。 市科技局对申请入库的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服务机构纳入大型仪器共享券服务机构库。 二、共享券申领。申领市共享券的企业、团队或“省大仪网”无法满足检验检测需求,需要跨省购买检验检测等服务的,在市平台注册、填写《大型仪器共享券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企业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团队由所在众创空间使用预设管理账号登录市平台并提交团队所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大学科技园相关入驻证明及团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区、县科技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和团队申领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团队即可获得共享券使用资格。 三、共享券兑付。企业、团队通过市平台购买本市或跨省、市服务的,可在平台上下单,将服务费全额支付给服务机构,以购买相关检验检测服务。在服务完成后在线提交《大型仪器共享券兑付申请表》、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如检测报告等)材料申请兑付。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由所在众创空间统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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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大型仪器共享券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jnsti.jinan.gov.cn/art/2019/11/26/art_13061_3480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