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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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补资金。
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本办法第六条设定条件的相关印证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出具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说明; 4.产品质量(绿色、有机食品,ISO9000质量认证等)的复印件; 5.产品品牌、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复印件。 6.新建(在建)项目企业,需提供项目备案表复印件、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一年度实际投资额印证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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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nw.taiyuan.gov.cn/doc/2021/01/14/1046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