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

来源: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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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扶持标准
由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根据得分情况,给予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常州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产品、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能源等资源消耗等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对本企业重要性及必要性分析等(其中:节能改造项目,须说明改造前企业的主要生产线(装置)、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消耗情况,特别要详细说明依托改造的生产装置和用能设备规模、工艺流程和产量、能源消耗情况(用文字和图表说明),本次改造所针对的存在问题);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实施期限、节能减排效果、投资和经济效益分析。对于实际建设内容、投资额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中相差较大的,应做出合理说明并阐述对项目节能减排效果的影响。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及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盖章)出具的竣工证明或工程进展情况证明。 (4)购置设备清单(附件2),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报节能环保产业化、循环经济项目需提供已投入部分专项审计报告。 (5)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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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2021年度常州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68016176732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