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

来源: 徐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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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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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鼓励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在徐落户,对行业国际排名前十或国内排名前三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徐设立全国性、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徐设立全国性总部的,给予50万元补助;对年在线交易额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且企业税收超过50万元的商品营销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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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http://www.xzgl.gov.cn/show.asp?strID=2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