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项目(B类)

来源: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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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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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高校、科研院所限报一个A类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4、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增项目投入规模等行为。 5、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填报审核意见表,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市科技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扶持标准
面向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开区、徐州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申报的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按5:5由市、区分级承担,申报项目须由各区、经开区、高新区、淮海国际港务区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面向各县(市)申报的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申报项目由县(市)科技和财政部门审查、盖章并推荐,支持资金不超过25万元,资助经费由各县(市)财政资金负担。本项目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三分之一。
申报材料
1.本年度项目申报须通过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http://58.218.157.201:8080/xuzhou)报送,网上填写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及附件。 2.申报项目经在线审核通过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带水印),按封面、承诺书、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由各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服务窗口(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1楼108室,联系人:李丹丹,电话:83896160,邮编: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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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政策引导类计划(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

http://czj.xz.gov.cn/govxxgk/01405148-2/2022-07-01/a84f44f9-f98f-4281-8a92-3d57902276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