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要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签字和盖章,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每个项目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分别装订成册,不得合并申报。装订顺序依次为封面、目录、基本材料、专项材料等,目录应标明材料所在的页码。
一、基本材料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单位),均需提供基本材料:
(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1);
(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
(三)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3);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申报项目具体内容、投入情况、项目绩效。
二、专项材料
a. 承办市级公益性培训、论坛等活动证明材料;
b. 培训类需提供培训场次、人数和费用支出证明;
c. 其他活动提供活动费用支出列表、合同及发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