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机构资助(B)

来源: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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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金融业
扶持标准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在锡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对规模超过1亿元,实际投资无锡大市范围内集成电路项目资金超过总盘的50%(其中投资设计企业资金不低于实际投资额的40%),且自申报年度起三年内协议撤资金额不超过已投入的20%的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在存续期间对受委托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GP),最高按其上一年度实际投资无锡大市范围内集成电路企业资金的5%给予奖励,每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
申报材料
1.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投资机构资助项目申报书; 2. 基金管理企业及受托管理基金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基金管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2)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基金设立协议、基金托管协议; (3)基金投资协议、投资资金到位证明; (4)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证明、集成电路企业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4.投资项目清单及项目详细情况说明(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字):项目概括,股权投资协议概要,预期目标,经济收益,税收缴纳等; 5. 基金管理企业及受托管理基金上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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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20年无锡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wuxi.gov.cn/doc/2020/03/05/28571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