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和云计算项目

来源: 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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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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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云计算
扶持标准
(一)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型项目 1.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可视化、分析应用、安全保障等重点环节的研发与产业化; 2.大数据在工业、电信、能源、金融等各领域的应用及跨行业应用; 3.面向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开展的大数据服务平台及创新应用; 4.面向数据资源、大数据产品、大数据平台、大数据服务能力等方面的测试测评服务。 5.云操作系统、智能化及自动化运维、云存储、虚拟桌面、典型SaaS应用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6.列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5〕123号)中支持的云计算技术应用。 此类项目,对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按不高于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二)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型项目 7.大数据、云计算等平台型软件企业(业务规模随用户增长扩大、收取平台服务费用的软件企业)开放核心应用、内容等平台服务能力,为开发者导入用户、流量、接口、技术、产品推广等资源。 此类平台型项目,对研发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在“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 (http://58.215.18.150:51368/)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20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在申报系统“需提交的材料”页面中,上传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主要内容、技术特点、投入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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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无锡市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扶持资金大数据和云计算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bigdata.wuxi.gov.cn/doc/2021/03/16/32237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