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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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方式支持。无偿拨款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所发生利息的补助;后补助主要用于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并实施转化所投入研发经费的补助。本专项资金项目的政府财政资 金投入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三分之一。除C类项目外,鼓励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支持,但不作硬性要求。 1.揭榜挂帅的战略产品重大创新项目(A类),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指南确定的重大项目任务目标导向,充分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创新型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揭榜”申报,鼓励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整合高校院所、应用单位等各类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此类项目不设各地择优推荐名额限制。单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0万元。 2.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专题创新项目(B类)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指南确定的产业专题技术方向,组织本地项目初评遴选和推荐申报,推荐名额分配以近年各地立项总数为依据,并与各地项目管理绩效、信用记录等因素挂钩(具体择优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3.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C类),探索新时期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机制,加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力度,按照突出优势产业、地方主导、共同支持的思路,加强统筹集成试点。支持1-2个集群优势突出、发展基础较好、创新潜力大的地区,省地按1:1比例共同出资,围绕“一区一战略产业”培育,实行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发挥国家高新区主体作用,编制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实施方案,经省地会商后开展专家论证,探索风险投资参与评估和出资机制,遴选一批高质量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组群项目。打通产业链和创新链阻隔,整合产业上中下游资源和要素,支持 龙头企业组建新型创新联合体,支持大中小企业与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加速形成企业创新群体性优势,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具体组织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三类项目,各地所推荐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各地应重点围绕高新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加强项目组织,高新区申报项目占比不低于60%。高新区的项目须由各高新区管委会向设区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公函,确认申报企业属于其管理范围,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鼓励我省企业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科 研机构合作,共同申报本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申报材料
1.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和附件。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两年度会计报表、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所提供的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审查和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 2.申报企业须对照指南规定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一个指南代码,受理后不再调整。 3.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5.本年度项目的申报材料均须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及《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申报材料格式请在省科技厅网站查询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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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wxkjj.wuxi.gov.cn/doc/2021/02/08/31892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