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运营总部业绩奖励项目

来源: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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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
扶持标准
对落户无锡且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实现手段的共享经济运营总部(2017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上年应税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的,最高按其上年应税销售额的3%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材料
1.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 3.2017年企业纳税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近两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6)能够充分证明以下信息的材料: ①新设企业的主营业务具有共享经济特征; ②以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实现手段; ③新设企业具有运营总部功能 (例如董事会决议、组织机构设置图、分支机构证明、知识产权、市场准入许可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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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2018年无锡市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gxj.wuxi.gov.cn/doc/2019/06/04/25318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