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服务机构企业入库

来源: 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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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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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其他
扶持标准
(一)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商贸企业)合作机制,每月组织“直播电商+”对接活动,强化直播电商与商贸领域融合发展。 (二)加强对入库企业运营支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入库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入库企业,优先推荐评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申报材料
征集流程 (一)企业于5月10日前向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1)、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提倡采用不见面快递方式报送。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企业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市商务局指定汇总邮箱:njswdzswc@126.com (二)辖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初步筛选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对征集企业进行相关核查、评审,最终确定入库企业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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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推荐电商直播服务机构企业入库的通知

http://swj.nanjing.gov.cn/njsswj/202004/t20200423_1841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