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在农村新设网点补助

来源: 长春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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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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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在承担长春市农村金融改革(下称 “农村金改”)任务的县(市)区农村(乡镇或村)新设自主经营网点毎个补站10万元;银行机构新设独立自助网点捂个补贴2万元。 每户机构补贴的景高标准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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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长春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zwgk.changchun.gov.cn/zcbm/sjrgzbgs/jrbxxgkml/202103/t20210301_2765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