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

来源: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1/12/23-2022/01/0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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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无偿资助。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报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认证文件、项目评价研发费用总支出及构成明细、2020年度销售收入相关文件; 4.2020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省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有防伪标识相关信息,并可在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省外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需提供原件)和202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6.申报单位出具对专项资金申报书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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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医药专项资金切块下达长春市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j.changchun.gov.cn/twdt/tzgg/202112/t20211224_2963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