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来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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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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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州内企业对接知名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开设网店、旗舰店、专营店。网上销售我州农产品,年度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依法纳税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鼓励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当地农产品,销售业绩达到一定规模的,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争先创优。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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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湘西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czj.xxz.gov.cn/zwgk_151/fdzdgknr/zcwj/bmwj/202002/t20200228_1586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