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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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包括申报请示、企业发展情况报告和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的资产、效益等财务报表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 3.企业的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4.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县以上农经部门提供说明; 5.企业的纳税情况须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企业近2年内纳税情况证明; 6.企业质量安全情况须由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7.相关影像资料,包括企业生产区、办公区全景照片,主要生产设备照片,企业产品照片,主要原料基地照片等;8.其他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三品一标”、租赁合同(种植和养殖企业)、房产土地证、知名品牌、质量体系认证、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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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永州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yzcity.gov.cn/nyw/0201/201811/cd696900309a498093b974b2842eba16.shtml